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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近兩年許多旅外球員遭到球團解約釋出,不過也越來越多中華職棒的球員受到國外球團的關注,包含前中信鯨球員倪福德,以及兄弟象球員彭政閔都有機會直接挑戰大聯盟,這也是中職實力上難得的一點鼓勵,但球員似乎想追夢也不是那麼容易,因為還需球團同意才行。

 

各國職棒間幾乎都簽有互不挖角的協議,不過只要雙方談妥即可,但這些是針對有合約的球員,自由球員當然可以選擇自己所想要去的地方發展,像是日本每年都有數位好手獲得自由球員資格後,挑戰美國大聯盟。

 

中華職棒以前球員出去只有到日本職棒,像是曹竣崵、陳文賓、吳偲佑、林英傑與林恩宇等,而中職要求最重要的就是要官方對官方,不得由經紀人或球員私下接觸,這與國外球員到別國打球不同,主要原因是中職球員的經紀約與合約都是由球團一手包辦,而且沒有自由球員制度,即使大部分球員每年底合約都會到期,但除非球團給予離隊證書否則都還是無法取得自由身。

 

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球員的經紀約掌握在球團手中,中職大多數球員是沒有經紀人的,也只有前中信鯨隊黃政琦當時是有經紀人與球團談加盟條件,其餘除非是旅外歸國球員,都沒有經紀人。但由於經紀人就是球團,球員的自由也就掌握在球團手上,因此最終還是得聽從球團的決定。

 

而球員欲挑戰國外職棒,要求是待遇與上場機會,在待遇上除非月薪低於一萬美元,否則要比待在中職好是輕而易舉,且若能升上大聯盟,尚有最低薪資保障;上場機會更是選手自己要努力去爭取,唯有好表現能替自己爭取到更多機會,絕非事前洽談好即可。

 

另外,有些球團會要求補償,也就等於要求交易,這當然是可以,不同通常同時也會要求歸國後仍需歸隊,這是一門穩賺不賠的交易,類似將球員租給國外,之後再收回,也完全低確保球團自身的利益。

 

在中華職棒的能力被國外所看到時,中職本身也應該藉此盡速建立自由球員制度,也應釋出經紀約讓球員尋找經紀人,讓球員有機會可以選擇自己的路,追逐自己的夢想,以及求得最佳利益。

 

【2008/11/19 聯合新聞網】

 

同步發表於UDN:http://mag.udn.com/mag/sports/storypage.jsp?f_MAIN_ID=104&f_SUB_ID=3148&f_ART_ID=161199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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